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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留给子女要交税吗

时间: 思恩 房产

离婚房产留给子女要交税吗?离婚房产留给子女要交税,不过根据过户的方式不同,要交的税费也有所不同,下面小编带来了离婚房产留给子女要交税吗,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离婚房产留给子女要交税吗

离婚房产留给子女要交税吗

离婚房产留给子女要交税,但是根据不同的过户方式收取的费用也就不同:

1.赠与过户

(1)契税:按房价1.5%缴纳;

(2)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_0.05%的合同印花税。

2.买卖过户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或者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5)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_0.05%的合同印花税。

3.继承过户

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房产过户给孩子几岁可以

房产过户给孩子几岁都可以,法律对于拥有房产并没有年龄限制。但是如果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房子的,需要孩子合法监护人代替孩子签字办理手续,因为未成年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离婚房子更名程序

离婚房子更名程序如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找法网提醒,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领取新的房屋产权证书。

离婚时房子过户的费用,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谁来承担,一般是受让方承担过户税费。离婚房屋产权只是进行变更登记,不收取额外费用,只是应当缴纳登记费80元,房产证工本费5元。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的。但是需要缴纳以下手续费:

(一)析产公证费用:没有离婚判决书的话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有判决书则不需要此流程;

(二)析产登记手续;

(三)取证费用。

根据我过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房屋产权的分割属于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所以夫妻离婚后无论房屋的产权归属如何,都不需要缴纳任何契税。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产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暂免收营业税。房屋产权归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因也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收营业税。无偿赠与我们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在配偶之间的相互赠与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离婚时如果一方放弃房屋产权归另一方,则视为无偿赠与,这种情况下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归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夫妻离婚房产产权变更涉税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涉税问题,主要是房屋产权变更环节。按法律规定对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的征免界定。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第(一)项:离婚财产分割;第(二)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属于无偿赠与配偶;对各拥有一部,属于离婚财产分割都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一方拥有,另一方得到补偿也应该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无论是分割后办理各方拥有产权,还是归一方拥有产权,也无论是一方放弃还是一方得到补偿,在变更产权时都不征收契税。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补偿,对得到补偿的一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再看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二)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从这个文件分析,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是不是在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另一方得到对方补偿时,就要对得到补偿的一方征收个人所得税?笔者认为:这个环节不征个人所得税。理由是:这部分财产原本就属于个人所有,并非转让行为,只是通过变现形式拥有自己的财产。另外,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男方拥有,女方得到补偿,则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相反,如果离婚前这个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男方,离婚后归女方拥有,男方得到补偿时则需要更名。更名时如果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公平。所以,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只有在转让给第三人(非夫妻各方)时,才涉及个人所得税。

另外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条第(三)项还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征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当再次转让时,要涉及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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