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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 思恩 房产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拆迁安置房产权证需要提供身份证件、婚姻证明、安置房购房合同和安置房屋平面图等材料。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拆迁安置房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供大家参考!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安置房产权证需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安置房房产证多久能拿

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有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根据房屋交付使用时间起90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转移的。

办理房产证流程

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较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查询,以免跑冤枉路。如果要办两个证,有可能要跑两个部门,领两份不同的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产权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4.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领取哪些文件,一次领齐全,免去奔波之苦。

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要注意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此类土地上的房屋,集体组织成员的权益才会受到保护。

2.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某些安置房会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5年内禁止转让。

3.房屋的权利人:确定房屋是独有还是共同所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解决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法律途径

解决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法律途径如下:

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只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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