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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归谁所有

时间: 思恩 保险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归谁所有?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归谁所有,供大家参考!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归谁所有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归谁所有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的。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投保人如果具有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行为的,保险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那么,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此处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不再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的保险理赔问题,得具体分两部分说明。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对以下情形不具有溯及力: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因欺诈行为而被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收取的自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期间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一些特有的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2.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3.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是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对于无效保险合同应该采取怎样的处理措施

对于无效保险合同应该采取的处理措施是行为人因保险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当事人存在过错的,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哪些情况下常见的保险合同无效

常见的保险合同无效情况如下: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如与不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签定的保险合同,与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签定的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即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

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保险合同当事人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下签定的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5.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

6.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7.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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