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房屋贷款方式,其年限计算方法对于购房者来说非常重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算
1、贷款期限一般最短年限为1年,最长为25年。具体到个人要结合借款人年龄和抵押物剩余年限。
2、根据年龄计算出贷款年限为:70-申请人年龄或申请人夫妇双方中年龄长者的年龄。
3、根据抵押物剩余年限确定的贷款年限为:建筑物耐用年限(砖混的为50年、钢混的为60年)-建筑物已使用年限-3。以这两个年限中较短的年限确定为可以贷款的最长年限。
4、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人最长年限为70岁下降为65岁,并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具体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确定
第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一般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最长不得超过10年。
第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除了与购买房屋对象有关,还有申请者自身的年龄有关。大部分地方都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还与贷款种类密切相关,如果申请者的贷款种类为“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模式,那么二者的贷款年限必须一致,也就是说此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20年
公积金贷款买房是直接扣公积金吗
公积金贷款买房是直接扣公积金。当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大于所需还款额时,是从公积金账户内直接扣除的。当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还款额时,需往公积金联名卡内存所需还款额。需要注意存入数额必须等于或大于本期应还款数额,不能存入公积金不足的数额。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额度限制
公积金贷款一般是有额度限制的。以北京为例,首套房贷款的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贷款的高额度为80万元。另外,在部分城市例如广州,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会影响到贷款额度计算的。也就是说公积金账户余额少,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也就越低。
2.缴存时间有要求
除了贷款限额,多数城市对于公积金缴存时间也有要求。有的城市要求,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如上海。而有的城市要求连续缴存12个月(含)以上才能贷款,如天津。
住房公积金如何转入新单位
1、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的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的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2、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省(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
3、批量转移业务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4、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